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行政处罚告知书
送达公告
(第二批)
敦煌市兴农实业有限公司津皇油脂厂等222家市场主体: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敦煌市兴农实业有限公司津皇油脂厂等222家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改正案,已调查终结。经查,你单位涉嫌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1.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第二批)
2.2026.2.25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222家)(第二批)
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