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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含专题班)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育目标
紧紧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目标,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分层实施、育用结合”,2025年全市培育高素质农民250人,其中: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100人(玉米生产经营主体技能提升培训班50人、农机手能力提升培训班50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5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班50人),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100人(农文旅融合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班50人、乡村建设治理妇女骨干培训班50人),着力培养造就一支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培育实施
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实施培育,紧扣“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实践教学、观摩交流”基本环节,着力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不断提升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明确培育机构。根据省上下达的培育计划任务,农业农村局优选确定有条件、有能力、有经验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为敦煌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协议,全面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并进行公开公示。充分依托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等相关技术部门,团市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服务优势,积极配合开展技术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支持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偿承担农民实践教学任务,有序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二)制定培育计划。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做好培训前需求调查,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农民对培训课程、内容、师资、形式等方面真实需求,实现培育供给与培育需求相匹配。每个常规班培育时间为10天,总学时80个学时(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从培育对象、培育时间、培育内容、培育学时、培育形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经费支出、组织实施、跟踪服务和预期效果等方面,制定要素完整、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培育任务。
(三)精选培育对象。 将选对人选准人作为培育首要任务,以粮食经营主体带头人、新产业新业态青年带头人、农文旅融合产业带头人、乡村治理骨干为重点培育对象,组织技术人员以镇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准确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等信息,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250名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通过手机下载“甘农云”APP报名参加培育。培育对象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
(四)确定培训内容。根据培育计划,按照不同培训类型量身定制培训课程,突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大模块,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0%。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其中,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20%。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等课程,包含“开班第一课”;专业技能课包括农业标准化生产、病虫绿色防控、全程机械化、智慧农业技术装备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化营销、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课程;能力拓展课根据培育对象需求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优选征订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规划教材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编制的培育手册,鼓励文字教材和视频教材配合使用,确保农民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五)选聘优秀教师。遴选熟悉“三农”工作、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指导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共享培育师资库。培育师资应具备相应课程的专业条件,授课符合课程主题需求,方式易于农民接受,内容通俗易懂。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从师资库中遴选不同师资承担相应培训任务,还可聘请省内外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授课,要充分发挥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土专家”、“田秀才”和“致富能手”的作用和优势,参与实践教学,通过现身说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六)规范组织培训。健全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做到一班一案;培训班按类型分设,每个培训班50人,按班建立培育档案,包括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做到学员、时间、地点、内容、课时、师资“六落实”。培训结业前,组织学员通过“甘农云”手机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课程、培训基地进行在线评价,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达到95%以上。
(七)抓好实训参观。要严格按照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的学时比例,突出抓好田间实践教学和外出观摩交流学习,每期理论培训结束,要组织学员到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家庭农场或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实践教学,还要组织学员外出观摩学习交流,做到每期培训都有高素质农民参加实践活动、交流观摩学习的记录、图片等资料。
(八)开展学习考评。每期培训班结束时,要根据课程考核和考勤情况,综合评价学员的学习成果,对完成学习任务的培育对象颁发结业证书。
(九)做好信息报送。农业农村局确定一名信息员定期登录农民培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主管部门信息录入,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开班计划和学员信息进行线上审核,通过后方能开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应将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师资、跟踪服务情况全部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培训班次信息和学员信息100%上网,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育、课程考核和结业证书颁发情况,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酒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等平台报送培训信息不少于5条,优秀学员典型案例不少于10篇。
(十)健全培育档案。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应建立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直觉美观的培育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培育方案、学员信息、培育纪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育信息。形成“三个一”:一套规范的纸质档案,一套完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系统数据库,一本内容丰富的影像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齐全。
三、跟踪服务
对所有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对象建档立卡,作为后续跟踪服务的依据。跟踪服务时长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管理和技术力量,分类开展服务指导,持续跟进农民学员发展。将跟踪服务纳入村级农民技术员年度目标管理责任清单,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培育,从技术咨询、政策落实、创业引导、信息共享等方面对高素质农民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全程跟踪和服务。搭建高素质农民互帮互学、互惠互利的发展平台,随时掌握高素质农民的发展状况,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跟踪服务记录,全面提升培育的质量和效果。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技能竞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积极引导高素质农民成立协会、联合会等组织,鼓励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通过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逐步形成“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和农民创业兴业的良好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强化项目的组织实施、执行调度和日常监管,落实好“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制定好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优化培训方法,管好用活培育资金,着力提升培训实效。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团市委、妇联等部门及农村各镇要积极主动对接,共同配合抓好落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机制创新。依据培育类别特点,围绕产业周期开展分段式、交替式培育,推行“4+1”农民培育模式,实现“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观摩交流、跟踪服务”相融合。把实践教学作为培育的关键环节抓实抓细抓好,充分发挥农民田间学校的功能和作用,强化实操演练、实地案例教学,围绕关键技术因人施教,通过实地观看,情景体验,面对面交流,手把手指导,点对点传技,做到“学中做,做中学”,让学员看得清、听得明、学得会,全面提升培育的质量和效果。
(三)落实监管责任。做好项目实施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常规班按照每个培育对象3550元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各环节所需的场地和车辆租用、师资聘请、培训耗材、学员食宿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高于当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费用应按实际列支,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和审计费用。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验收审计。
(四)强化安全管理。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加强对培育对象的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重点做好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观摩交流期间学员在吃住行等方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学员的安全教育,抓好安全宣传,要求学员在培育期间严格遵守班级管理制度,严禁酗酒滋事,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五)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钉钉群、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重要性,认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方面的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提炼总结机制、路径和好模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引领,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辐射带动作用,让培育工作在社会中有影响,在农民中有反响,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量、见实效。
(六)严格考核验收。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质量效果评价,形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从培育计划、培训时间、培育环节、培育效果、培育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申请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任务完成、教师选聘、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效果、档案管理、资金使用、培训宣传等内容进行全面验收。
敦煌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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