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历史文化街区直管公房(平房)腾退补偿安置方案》解读

  • 日期:2020-08-0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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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意义

为保护和传承敦煌文化,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恢复街区历史风貌,加快推进敦煌艺术城市建设步伐,根据《敦煌市历史文化街区保障更新和复兴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及原则

腾退目的:为进一步改善公有住房住户居住条件,加快敦煌国际旅游文化名城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推动敦煌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安置原则:统一搬迁,分类安置。

三、补偿安置

1.搬迁安置原则上以与市房管局有租赁关系的承租人为主;符合保障性住房入住条件的予以安置。

2.没有承租关系,但实际使用人符合我市保障性住房入住条件的,对实际使用人进行保障性住房安置。

3.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搬迁户按照相应保障条件自愿选择租赁管理或共有产权管理住房;也可自愿选择购买兰馨花园经济适用房(六楼)。

4.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搬迁户可自愿选择购买兰馨花园经济适用房(六楼)。

四、搬迁补助

按期搬迁并交回房屋的,每户给予3000元搬迁补助费。

五、房屋征收奖励

在规定的搬迁签约期内,被搬迁人与市征管局签订《直管公房腾退搬迁安置协议》并腾空移交房屋的,按一证一户享受奖励,具体奖励办法为:

1.在第一个搬迁签约期内,即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10月20日签约并腾空移交房屋的,一次性享受奖励10000元。

2.在第二个搬迁签约期内,即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2月20日签约并腾空移交房屋的,一次性享受奖励5000元。

超过签约期限签订协议的不再享受以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