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日期:2024-07-01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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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驻敦各单位:

根据中共敦煌市委敦任字〔2024〕56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

于晶梅同志任市外事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外事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贾建华同志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公安局七里镇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石永俊同志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公安局月牙泉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常龙同志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生彦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沙州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玉才同志任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主任(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延平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反恐防暴中队中队长职务;

崔鑫磊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重案侦查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马鹏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昕同志任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免去其市公安局鸣沙山月牙泉风景名胜区治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吴云同志任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教育训练大队大队长(兼,正科级);

朱赟林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其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金刚同志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樊国洋同志任市公安局沙州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禁毒中队中队长职务;

邓富成同志任市公安局七里镇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程鑫同志任市公安局肃州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情报信息中队中队长职务;

祁鑫同志任市公安局莫高派出所所长;

赵利军同志任市公安局月牙泉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龚巍同志任市公安局鸣沙山月牙泉风景名胜区治安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永刚同志任市公安局雅丹世界地质公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樊海燕同志任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免去其市妇幼保健站站长职务;

崔莹同志任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免去其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张伟同志任莫高镇中心卫生院三危分院院长,免去其市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桂琴同志任市审计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洪霞同志任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运行科科长,免去其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统计科科长职务;

杨景森同志任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项目科副科长,免去其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亢春梅同志任市大景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科科长,免去其市大景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职务;

王波同志任市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监督科副科长,免去其市大景区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贺小丽同志任市大景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票务科副科长,免去其市大景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票据科副科长职务;

李晓庆同志任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庄飞同志任敦煌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科副科长(保留试用期),免去其敦煌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

会融资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连晓龙同志任市文博会展事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文博会展事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王丽同志任市文博会展事务中心品牌运营科科长,免去其市文博会展事务中心品牌建设科科长职务;

柴文元同志任市文博会展事务中心会展服务科科长,免去其市文博会展事务中心招商会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

陈春霞同志的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职务;

吴滨同志的市看守所教导员职务;

王岭同志的酒泉市森林公安局敦煌分局副局长职务;

何海艳同志的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克锭同志的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季宏炜同志的市市乡公路服务站站长职务;

康志宾同志的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徐永忠同志的市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张毅同志的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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