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人民政府关于姜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日期:2023-07-2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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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驻敦各单位:

根据中共敦煌市委敦任字〔2023〕55号文件精神,姜明等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市政府决定:

姜明同志担任市公证处副主任;

杨新华同志担任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

杨荟同志担任市劳务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刘峰同志担任市党河水利风景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翠同志担任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静同志担任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周文军同志担任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副主任;

王静同志担任沙州镇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仲学明同志担任七里镇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彤同志担任七里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吴鹏同志担任肃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谢毅同志担任莫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柴佳润同志担任转渠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展旺同志担任月牙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月月同志担任月牙泉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刘艳蓉同志担任郭家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宋唯龙同志担任郭家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黄志明同志担任郭家堡镇卫生院院长(副科级);

张清明、李晓庆同志结束试用期。

以上二十名同志任现职时间从担任试用期职务时间算起。

敦煌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