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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各单位,驻敦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对应上级管理部门,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研究,决定撤销敦煌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成立敦煌市畜牧兽医局,为副科级单位,归口市农牧局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检疫、畜牧、草原、饲料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负责管理全市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畜牧和草原工作。
三、制定重大动物疫病控制规划;制定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以及草原保护、利用、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负责兽医、畜牧、草原、饲料行政管理。
五、负责兽医、兽药、饲料、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六、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医、畜牧、草原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七、依法对下级畜牧兽医机构和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进行监督指导。
八、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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